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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业务全新起航
2018-06-19 15:54   来源:大众日报   点击量 :6646

       5月31日,山东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业务推进会在济南举行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我省已重新修订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,鼓励更多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参与代偿补偿业务,促进银政担分担风险政策落地。会上,山东省再担保集团与纳入代偿补偿业务合作范围的济南、烟台、临沂、德州等地4家市级担保机构进行了业务签约。


  近年来,我省中小企业数量持续保持“井喷”增长态势,总数达到222万户,位居全国第3位。一季度,继续增加10万户。但另一方面,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旧没有解决。建立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,被认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。去年9月修订的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明确提出,要完善融资担保制度,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,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。


  值得注意的是,由于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,造成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压力较大,融资担保行业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。为解决这个问题,2015年,工信部、财政部曾下发《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北京、安徽、福建、山东等6家省市作为代偿补偿资金试点单位,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有关工作,探讨银、政、担共同分担风险。当年7月,省财政厅、省金融办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、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联合出台《山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首期配套出资代偿补偿资金合计2.23亿元,委托省再担保集团运营管理。


 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经过近3年的实践,实际运转效果与预期还有差距,为进一步扩大各方的参与度,有必要对政策进行调整。今年3月,我省多部门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,联合出台了《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》。


  记者注意到,此次重新修订的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,按照广覆盖的要求,服务对象从小微企业扩大至中小微企业;银行机构需要承担的20%的敞口风险不作强制要求;对担保机构成立年限、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比等要求进行了调整。


  新办法、新模式、新合作,寄托了各方的厚望。会上,省中小企业局、省金融办、省财政厅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负责人均表示要全力推进业务落地开花。作为资金托管机构,省再担保集团董事长袭建兵表示,将认真履行省政府赋予的政策性再担保职责,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。一是推广代偿补偿业务,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项目提供风险补偿,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;二是通过对500万元以下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补偿,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;三是与省内各市担保机构广泛开展合作,将代偿补偿业务推广到全省区域,扩大政策受益面。


  据了解,省再担保集团已修订了业务方案、梳理了业务流程,完成了部分担保机构的代偿补偿业务授信工作,目前正进入实质性业务落地阶段,代偿补偿业务年底有望突破10亿元。